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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市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43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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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27 14:19:04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按照用人需求和用编计划,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含大龙经济开发区委托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确定计划、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其中市直40名、大龙经济开发区3名,详见附件《2023年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部分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岗位,限截止2023年4月6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铜仁市且服役满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

3.部分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市统一选派到铜仁市各区(县)范围内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开发公益性岗位到村工作”连续在村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服务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12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6.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铜仁市辖各区(县)生源(兵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

7.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7.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3年不能如期毕业的。

9.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0.不符合招聘对象、岗位的报考条件或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铜仁智慧党建云”发布,网址如下:

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j.trs.gov.cn;

铜仁智慧党建云:www.trzhdj.gov.cn。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报名不受比例限制),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缴费为准),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9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

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8:30-12:00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报名。

2.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期间,每天18:00后将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名情况(岗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等),供报名人员参考。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9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市直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核。

2.审核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招聘简章》有关要求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4月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3.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可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直招聘办”核准后进行改报,对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23年4月8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直招聘办”同意后由市考试指导中心更正。

5.2023年4月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4月9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审核人员在4月9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所填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畅通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得进行岗位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考生本人向“市直招聘办”提出改报申请,经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直招聘办”同意后,给予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时间在2023年4月11日17:00前完成。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

六、笔试

本次笔试考试参加国家分类考试、全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开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

2023年5月7日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类别代码为11,综合管理岗位A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41,小学教师岗位D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1,中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2,西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4,护理岗位医疗卫生E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8:30-12:00。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选派用人单位参加,明确专人负责。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对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市直招聘办”或招聘单位在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考有条件要求的岗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所需审核资料:

(1)报考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近1个月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考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出具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开发公益性岗位到村工作”的人员,须出具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安排到村工作的文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

(3)铜仁市户籍(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面试及考试成绩计算

(一)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方式:

1.铜仁市特殊教育学校的招聘岗位面试工作由铜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由铜仁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2.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3.其余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原则上设置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合格分数线如有调整,则另行公告。

九、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办”指定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意见等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考察工作。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凡进必审”的原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和违反《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二)聘用。

1.公示结束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

2.大龙开发区招聘的岗位由大龙开发区组织人事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否则,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直招聘办”),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由“市直招聘办”依照招聘相关规定和本《招聘简章》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规定,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规定及《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相应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对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版)》、《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专业代码(研究生)》等;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目录。

(四)考生要密切关注“贵州疾控”微信公众号、“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等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五)本《招聘简章》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

铜仁人才服务热线“96567”,省外拨打“0851-96567”,根据语音导航按6键接入铜仁市根据语音导航,再按1键接入铜仁市本级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56—3323622(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0856—5329955(铜仁幼专组织人事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3.监督电话:0856-5223368(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j.trs.gov.cn/zwgk/xxgkml/gggs/202303/t20230328_78795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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